張智成和彭學斌,在外界的眼中是“歌手和經理人”的身份,這種“關係”也維持了近10年。可是事實上,兩人由始至終卻沒有簽署合約,彭學斌是以朋友的身份幫忙張智成,他連擬定合約內容都不會。

張智成檔案

曾參加多項歌唱比賽,包括和阿牛、戴佩妮、梁靜茹等參加《海螺新韻獎》比賽及《我們的聲音》比賽。2001年單曲《聲音》得到本地媒體及歌迷大力支持。2002年台灣發行《May I Love You》,被歌迷暱稱為“R&B小王子”。代表作品有《不夜城》及《凌晨三點鐘》。

彭學斌檔案

早年在台灣參與幕後音樂製作,他的名字曾出現在劉德華、梅艷芳、梁詠琪等專輯。1998年回流大馬,重要作品有孫燕姿《我也很想他》、張棟樑《忘記愛過》、梁詠琪《原來愛情這麼傷》、王心凌《那年夏天寧靜的海》、梁靜茹《崇拜》及林宥嘉《伯樂》。

張:張智成
彭:彭學斌

1998年,彭學斌擔任電台舉辦的《我們的聲音》比賽評審,聽Demo發現了張智成這把好聲音,向音樂人陳豪大力推薦。1999年1月1日,張智成正式簽約,第一首單曲《聲音》成功打開知名度。今年12月31日便是張智成出道滿10週年的日子。

彭:我們一直都沒有對外正式說過我們的合作關係。雖然我們對外的身份是經理人和歌手,可是從第一張專輯《名字》開始,我們都沒有白紙黑字簽約,完全是以朋友方式合作。

張:可能大家都覺得簽合約是一種不信任的行為。他聽見我的聲音,變成我的伯樂,不停幫我找機會,合作關係很自然發生。我非常信任學斌,他給我很多在音樂道路上的意見,為我安排許多事情。

彭:我做過詞曲、企劃、製作等等,可是我最不擅長的是經紀這部份。說我是專業經紀,我會感到心虛。那時候我們的合作真的像是歌手與經理人,外界也這麼認為。其實我沒有做很多,所以我才沒有說要簽約。說實在的,我連合約要怎麼擬定也不清楚,哈哈。

兩人擁有藝術家的脾氣。在近10年的合作不曾吵架,只有冷靜期。

張:有好幾次是我比較衝動,我是complain king(投訴王)。我自機械工程系畢業便工作,在本地沒有人教育我要怎麼當一個歌手,我都是靠耳朵聽及看 ,加上我的硬個性,人家跟我說的話,我聽不進去。

彭:我們就像是一家人,有時候你會很生氣他,但氣完之後還是會幫他做事。(智成笑他:“誰叫你一開始就答應要做?”)我不懂得安慰別人,有好幾次他“煩”到我根本不想再安慰他。

張:對呀,打電話給他,他只是隨便哦哦、是嗎?我真想撞牆。

彭:我對他的擔心不曾停止過,當我無法安慰他時,我會變得更緊張,他的心情一直是過度緊繃,一件小事會放大來看。當他和公司或某單位出現溝通問題,我心想我是應該站在他那邊,但我又覺得必須客觀解決,在這種情況下,我的情緒就會變得急躁。

張:大馬與台灣的文化有差,我初到台灣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跟別人溝通,我不覺得這是我的錯,只是文化不同,大家都會把自己的“調味料”加進去。我以為我很聰明,其實我很笨。可能因為這樣,我的人際關係變得愈來愈差,為甚麼我好像沒有朋友?這跟我當歌手之前的想法是兩回事,我覺得當歌手的犧牲太大了。

這兩年半我回想很多事情,聽或沒聽進去的全部重新拿出來分析。我開始清楚“接受”和“了解自己”,我覺得“接受”很重要,不接受就不會相信那人。以前學斌和公司跟我說的話,我有聽進去,可是我沒接受。

對朋友掏心掏肺

校園演出是張智成主要收入來源,他曾經向彭學斌借錢度日,收入穩定之後他為了幫好友還債,拿山一半身家借給他,結果一去不回頭,氣炸彭學斌。

張:當年賺不到甚麼錢,我連自己都養不起,要跟學斌借錢,(他看看學斌不好意思說)我好像未正式還錢給他。

彭:有啦。他到台灣發展之後,我在大馬華研有賬目,公司有撥一些給我。

張:我覺得很遺憾,感覺上他把我推到一個位子及我是可以賺錢,但事實上並沒有,所以他並不富有。那時期的版稅沒有很多,我是屬於偏低,我也不是那種主動提出調動版稅的人。我從新人到最後一張專輯的版稅都是一樣的。我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校園演出,酬勞從零到150令吉,再跳到300令吉,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這3年裡,我的酬勞調幅度能跳多少?我的錢都是靠省吃省用存起來,買任何東西都要考慮很久。

彭:智成對朋友十分講義氣。他初到台灣發片,跑校園賺了一點點錢,一位曾在念書時期幫過他的大馬朋友有債務問題,他二話不說就拿一半身家借給朋友,結果那筆錢回不來,他被華研罵到半死。最近,又有一位曾經幫他的朋友向他借錢,他又拿出一筆不小的數目借朋友,下場又是一去不回頭,我很氣他。

張:其實也不能算騙。一旦相信朋友,我就會對朋友掏心掏肺,我也預了他不會還錢。我可以做這種事,證明我是一個感性的人(在座的人聽了無不大聲笑),我現在跟他仍維持朋友關係,我幫人家不會想太多,也沒想過會有回報。

都寫了,還能怎樣

2003年12月發行《Listen to me》專輯後,張智成有28個月沒有在台灣發行新專輯。2005年至2006年,張智成形容他很“衰”。

故事要從台灣蘋果報導“公司趕智成出家門”說起……

他說:“那是台灣媒體錯誤的報導。蘋果記者要拍搬家特輯,而我和華研的合約剛好約滿,我必須離開公司幫我租的屋子。沒想到打開新家大門,發現有兩位記者在內。第2天記者在下版前打電話通知我說會寫華研不與我續約,不準備幫我付房租之類的報導,我說‘你都這樣寫了,我還能怎樣?’”

到底他和華研有沒有意見糾紛?他說:“不完全沒有問題,公司要做的我沒辦法做到,公司想做的我沒辦法妥協,可是那些事情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。”他補充,與華研約滿之後,他仍被安排擔任S.H.E演唱會的表演嘉賓,華研亦有幫他接商演。

“因為那篇報導,我跟總經理坐下來解釋:“我真的沒有說過這些話”。那時候我的心情非常低落,剛好《2006娛協獎》即將舉行,我不知道要不要回來參加,若我回來,我要解釋很多事情,可是我又不知道人家信不信我,當時我的狀態很差,我怕不小心做了甚麼事情又會造成渲染大波,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,我心想不如低調一點,於是我決定躲在一個角落,到電台當DJ。”

“去年華研安排我到澳洲表演,我們還存有這種合作關係;S.H.E來馬,我陪她們喝飲料吃飯。那篇報導及整個氣氛,讓我和華研,甚至同事對我產生懷疑,大家開始覺得我是傻的,很多人以為我不妥,我那時候真的不想出來面對大家,後來乾脆不要想太多,出去玩吧,結果一玩就兩年半。”

‘最開心的日子’

彭學斌替智成開心

在音樂眾多部份之中,我最喜歡的是寫歌。我希望我的歌有好的歌手唱,而智成是我最佳發表作品的舞台,他一定可以把歌唱好。在《名字》專輯裡所有歌詞都是我寫的,也是讓我發揮作品機會最好的一張專輯。做完之後,我一度沒辦法寫更好的作品,感覺元氣已用盡,元氣大傷。

智成在台灣發行《May I Love You》專輯,我沒有去台灣看他,直到2003年發行《凌晨三點鐘》,我才飛去台北看他的音樂會,本地媒體亦受邀前往。台灣同學(現也是智成的朋友)跟我說:“你好像做到一些事情”,我說:“對呀,好像是”,那種感覺很開心。(智成聽到學斌這番話,揚言好想哭。)

2005年,智成擔任本地電話預付代言人,這是他唱歌以外的首個工作,我有小開心,因為新山前往關卡的方向掛了12層樓長型的大看板,遠處就可以看到他。每次當智成的音樂生涯得到進展的時候,我就會為他感到開心。

張智成興奮到大喊大叫

我有很多的感動,如一次入圍娛協獎,High到不行,自己跑去剪頭髮及買衣服。對我來說覺得不可思議,上台領獎那一刻好感動,感覺像是我已正式成為一名歌手。當初我告訴自己,若我擁有一張屬於自己的唱片,我已滿足了。

結束《名字》專輯所有錄音那一刻,整個錄音室的氣氛瀰漫著一股感動,我終於完成我的夢想,舞台上的麥克風是屬於我的了。

2002年,當我第一次聽到台北空中飄揚我的歌曲時,我努力壓抑雀躍的心情,回到酒店房裡馬上跳起來大喊大叫,太開心了,第2天出外又表現得很沉穩,不讓同事看見我的興奮。

我不知道怎麼享受我的歌手身份,剛開始會想很多,後來變得不單純,經常打長途電話吵學斌,發洩我的情緒,不然我的情緒怎麼會這麼多?我對自己太嚴厲,大家把我推到台灣,我覺得我應該達到一個程度,可是我又覺得我的表現不是大家想像中的好。擔任電話預付卡的代言人,我有放輕鬆的感覺,因為我有做到唱歌以外的事情。

後記

變得,不一樣

有一段時間沒有見到智成了。這次返馬,雖然面對一連串的通告,但站在大家面前的他,總是有“人逢喜事精神爽”的感覺。智成說他變得不一樣了,這點可以從外型感受得到的。

發現智成很愛打歌,他面不改色說:“學斌聽見我的《聲音》,變成我的《伯樂》……”哇,他一口氣幫自己和學斌最近寫給林宥嘉唱的《伯樂》打歌,厲害。打歌次數太多,連他自己也忍不住說:“做音樂也可能是一種《背叛》,哎呀,又幫人家打歌了。”超過一個小時的訪問,笑聲不斷。

歡迎回來。

光明日報/娛樂#8231;文:何慧菁#8231;2008.08.24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張智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1) 人氣()